精心保护自尊心的火种。每一个教育者要真诚地爱惜和关心儿童,尊重他们的爱好、专长,尽可能满足他们的合理愿望,要擅长联系具体的行动情境,向儿童揭示有关道德行为的是非、善恶,对是和善的行为给予一定,从而形成儿童的荣誉感、自豪感和自信心。孩子会从父母的举止中揣摩你对他的怎么看,当他意识到爸爸妈妈爱他、尊重他时,他就会儿地说到我们的价值。
坚持正确的教育引导方向。同任何事物一样,自尊心也有度。假如超越了界限,就会使儿童萌发唯我独尊的个人主义意识,这对儿童的成长是十分有害的。因此,父母一方面要让儿童了解,求自尊与尊重别人是互为条件的,哪个要想得到别人的尊重,哪个就应该尊重别人;其次要让孩子了解,人的自尊的达成是同明是非、辨善恶分不开的,只有立身处世明辨是非、趋善嫉恶,个人的自尊需要才能如愿以偿。
注意升华孩子的自尊情感。儿童的自尊心有一个由低层次向高层次进步的过程。开始,儿童在某些方面显示出能力、获得了成绩,遭到别人的一定和夸奖,从而萌发自尊心,这种自尊是在某种刺激的状况下出现的,儿童还缺少深刻的情感体验。父母要在此基础上因势利导,教婴幼儿教育童获得更大成绩,从中享受胜利和创造的欢乐。
惩罚时也应该注意到尊重孩子。对孩子的错误要从正面示例,正面引导。批评要讲究方法办法,让孩子感悟到爸爸妈妈或老师是真心地爱惜、尊重自己,并不是有意与自己过不去。不可以不分场所在其他人面前惩罚或不尊重孩子。
注意儿童个性的健康进步。培养儿童的自尊心要从塑造儿童优良个性的整体出发,要与培养诚实、正直、谦虚、宽厚、勇敢、开朗、有毅力、负责任、热爱集体、热爱人类等品格原因协同起来。还要教育他们把自尊心进步提升到集体荣誉感、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上来。